有关补偿协议书四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什么样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补偿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补偿协议书 篇1拆迁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拆迁人: (系 镇 村 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甲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峨眉山市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暂行办法》(峨眉山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的有关规定,搬迁乙方位于 镇(乡) 村 组的建、构筑物等地面附着物,经现场调查核实,现甲、双方就补偿标准及金额达成如下协议:
一、补偿内容:见《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计算明细表》。
二、补偿金额: 元(大写___拾___万___仟___佰
___拾___元___角___分)(具体详见《 用 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补偿计算明细表》)。
三、甲方只对乙方进行补偿,不涉及安置。
四、本补偿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其余作为备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补偿协议书 篇2甲方:××公司××项目部
乙方(李某配偶):卢某
……此处隐藏1374个字……法律效力: 附件包含:乙方夫妻双方身份证、遮光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须经双方确认无误);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有效公证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公证处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捺印):
乙方配偶(签字捺印):
年月 月日
补偿协议书 篇4甲方:中建六局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乙方:紫阳村村民委员会 因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工程设计时未考虑到施工时对流经路基主线的自然水系的调整会影响到下游村民鱼塘用水问题,故造成部分村民鱼塘受到污染,现经建设单位、当地村委和施工单位协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
1、因污染导致紫阳村村民的鱼死亡的情况,甲方按6元/斤进行补偿;
2、因污染导致紫阳村村民的鱼塘浑浊的情况,甲方按1000元/亩进行补偿。
说明:
1、乙方统计因自然水系流经路基变浑后流入鱼塘后导致死亡的鱼苗的重量和被污染的鱼塘的面积后通知甲方和建设单位复核,最终以三方联测的数据为准;
2、甲方对乙方单个鱼塘的赔偿只适用于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即按死鱼赔偿和鱼塘污染面积赔偿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不重复赔偿。且此次赔偿为一次性赔偿,以后乙方无权利要求甲方再次赔偿;
3、不是因为甲方施工原因导致的鱼塘污染或者甲方施工前已通知鱼塘进行封堵但乙方不采取相应措施导致鱼塘被污染的情况甲方拒绝赔偿;
4、乙方须保证在甲方赔偿过程中不得出现村民阻工、无理取闹、重复要求赔偿等情况,乙方须保证赔偿过程顺利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